豫国税发[2000]11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0]11号 2000-01-20
各市、地国税务局,省局直属局,济源市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