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基础信息采集的注意事项[全文废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基础信息采集的注意事项[全文废止]
亿企智库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的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相关业务统一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原网上申报系统停止使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各纳税人:
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基础信息录入顺利开展,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省局于5月6日将所有辅导了《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纳税人,全部添加《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同步至网上报税,企业可以直接填写后报送给税务机关。
二、5月份征收期过后,省局将根据新旧个税报表对应关系对纳税辅导中的需要报送的个税报表统一进行匹配更新。
三、为保证信息导入工作效率,请采用正确格式导入(见附件)。
四、纳税人信息采集软件的默认密码为“111111”.
五、纳税人信息采集软件支持多用户使用。
出现问题请联系0311-88628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