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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6月征收期启用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6月征收期启用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全文废止]

亿企智库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的通告,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相关业务统一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原网上申报系统停止使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 

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省将于2014年6月征收期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础信息的报送

 在2014年6月征收期前(4月15日-5月31日),完成《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的填报工作。填报方式:一是下载新版纳税人信息采集软件,通过纳税人采集软件完成基础信息表填写后进行报送;二是直接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填写和报送。

 填报后,需打印一份纸质报表报送征收人员。税务机关对电子报表和纸质报表审核发现问题的,需纳税人在软件中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请纳税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报送,确保信息数据的全面准确。

 自4月8日起,包含基础信息表(A表、B表)的新版纳税人采集软件可以通过河北地税外网网站(www.hebd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二、新版报表的纳税申报

 省局将在5月底更新征管系统、网报系统的个税申报表。从2014年6月征收期开始,请纳税人按照相关要求及填表说明,填写好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采用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进行纳税申报。

 包含全部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采集软件将在5月征期过后发布,请在河北地税外网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在基础信息报送及纳税申报过程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办税服务厅联系。涉及软件问题请拨打电话0311-88626266。

 附件:总局新版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