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地税函[2008]17号 2008-01-10
亿企智库提示——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7年10月18日起,本文全文失效。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外税分局:
根据200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情况和各地的反映,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修改《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的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加强申报管理,省局对2006年印发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完善后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浙地税函[2006]580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业务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范我省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不断提高申报管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申报受理环节
(一)上门申报方式
1.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
(1)纳税人本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
②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2)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或所在工作单位(扣缴义务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④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3)纳税人委托其他自然人上门办理纳税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②纳税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④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主管地税机关收到纳税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加盖主管地税机关受理章,签注受理日期后,退还一份纳税申报表给纳税人留存。同时,退回身份证件原件。
(1)对不需要补交税款的,申报征收程序结束。
(2)对需要补交税款的,视以下不同情况操作:
①对不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税款的征收、开票流程按照现行门征征收程序操作;
②对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税款的征收、开票流程按照现行委托扣款征收程序操作。
(3)对需要退税的,告知纳税人,并按现行规定的退税程序办理。
3.对申报表填写有误或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补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报。
(二)邮寄申报方式
1.邮寄申报方式申请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签收通过邮政部门送达的纳税人申报资料,具体包括:
(1)填写完整的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纳税申报协议书;
(4)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主管地税机关收到申报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加盖主管地税机关受理章,签注受理日期后,退还一份纳税申报表给纳税人留存。
(1)对不需要补交税款的,将纳税申报表内容录入征收系统即可;
(2)对需要补交税款的,将纳税申报表内容录入征收系统,并视以下不同情况操作:
①对不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税款的征收、开票流程按照现行门征征收程序操作;
②对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税款的征收、开票流程按照现行委托扣款征收程序操作;
(3)对需要退税的,告知纳税人,并按现行规定的退税程序办理。申报表内容录入征收系统。
4.对纳税申报表填写有误或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补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报。
(三)网上申报方式
1.首次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站(etax.zjds.gov.cn)首页上的“税务预登记”,选择并点击“自然人登记”进入自然人登记页面,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内容,点击[保存],系统会提示保存成功和预约受理号。纳税人凭预约受理号、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网上申报注册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网上申报注册码,但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发给网上申报注册码,退回身份证件原件。纳税人需要委托银行扣款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委托扣款手续。
2.已领取或已有网上申报注册码的纳税人,只须凭地税机关提供的注册码访问“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以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网站进行纳税申报。原已进行过用户注册的纳税人通过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即可。
3.主管地税机关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视以下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对不需要补交税款的,申报征收程序结束。
(2)对需要补交税款的,视以下不同情况操作:
①对不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税款的征收、开票流程按照现行门征征收程序操作;
②对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税款的征收、开票流程按照现行委托扣款征收程序操作;
(3)对需要退税的,告知纳税人,并按现行规定的退税程序办理。
4.对纳税申报表填写有误或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补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报。
二、信息查询和统计
(一)统计自行申报总人数、其中外籍人数(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以及统计各所得项目的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表格如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按人数统计)
单位:个
| 申报人数 | 合计 | 其中外籍人数(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询日期: 年 月 日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统计表
(按所得项目统计)
单位:万元
| 所得项目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 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税额 | ||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
| 1、工资、薪金所得 | ||||||||||
|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
|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
| 4、劳务报酬所得 | ||||||||||
| 5、稿酬所得 | ||||||||||
|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
|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
| 8、财产租赁所得 | ||||||||||
| 9、财产转让所得 | ||||||||||
| 其中:股票转让所得 | — | — | — | — | — | — | — | |||
| 个人房屋转让所得 | ||||||||||
| 10、偶然所得 | ||||||||||
| 11、其他所得 | ||||||||||
| 合 计 |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询日期: 年 月 日
(二)分市、县(市、区)查询统计自行申报情况,表格如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统计表
(按市县统计)
单位:个,万元
| 单位 | 编码 | 人数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税额 | |
| 合计 | 其中:境外人数(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 ||||||||||
各市 小计 | |||||||||||
全省 合计 |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询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按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查询个人申报表情况;
(四)按任职受雇单位名称、税务代码查询申报人数、姓名、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表格如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表
(按任职受雇单位统计)
单位税务代码:单位:元
| 序号 | 姓名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税额 | ||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
| 1 | |||||||||||
| 2 | |||||||||||
| 合 计 |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询 日期: 年 月 日
(五)按单位所属行业分类统计申报人数、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表格如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表
(按行业统计)单位:个,万元
| 行业 | 人数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税额 | ||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
| 合 计 |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询日期: 年 月 日
(六)按个人所属职业分类统计申报人数、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表格如下:
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情况表
(按职业统计)单位:个,万元
| 职业 | 人数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税额 | |||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
| 合 计 |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询 日期: 年 月 日
(七)个人所任职务分类统计申报人数、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减免税额、应补税额、应退税额,表格如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情况表
(按职务统计) 单位:个,万元
| 职务 | 人数 | 年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额 | 已缴(扣)税额 | 抵扣税额 | 减免税额 | 应补税额 | 应退税额 | |||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
| 合计 |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询 日期: 年 月 日
三、汇总、分析和比对
(一)利用系统内数据资源,建立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重点人员清单,便于基层单位进行重点管理。
在全员管理系统中查询出申报年度年所得额达12万元的个人,加上申报年度上一年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员,以身份证件号码为准,不重复列示,并与当年自行申报信息建立联系,对已申报者加注标识。表格如下:
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重点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件号 | 工作单位 | 单位税务编码 | 联系电话 | 是否已办理自行 申报 |
查询日期: 年 月 日
(二)申报期结束后,各级地税机关应整理纳税人申报资料,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从个人收入档案中筛选高收入者,对其进行重点税收管理。
(三)通过对纳税人收入、纳税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和分析,对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并处理比对和分析不符或异常情况,切实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