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地税个[2010]1号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地税个[2010]1号 2009-12-31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沪税函[2018]51号 国家税务总局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全文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