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购物中心企业所得税评估案例
一、基本情况
××购物中心,工商登记注册时间2005年8月7日,税务登记日期2005年8月19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在地方税务局缴纳;该企业已纳入该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企业管理范围,在辖区的超市和购物中心等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中,其资金投入、销售收入以及经营规模属中上等水平。该企业2008-2011年度经营情况如附表5所示。
附表5 该企业2008-2011年度经营情况单位:元
| 类别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183379732.23 | 219144763.35 | 239532597.20 | 330940250.20 |
主营业务成本 | 151738077.70 | 186779941.42 | 189944480.80 | 278920437.30 |
期间费用 | 27032998.70 | 29508506.50 | 32703778.20 | 45683317.90 |
其中:销售费用 | 15842764.00 | 14859048.20 | 19066524.80 | 32315703.00 |
管理费用 | 10853128.50 | 16276001.30 | 15446992.60 | 13536113.40 |
财务费用 | 337106.20 | -1626543.00 | - 1809739.20 | - 168498.50 |
利润总额 | - 782688.34 | -4287369.15 | - 431323.60 | - 427010.00 |
二、确定对象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数据及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时发现,该企业连续三年商品销售收入呈上升趋势,但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可能存在疑点。进一步结合评估指标及预警值对该企业进行评估分析。
三、审核分析
通过对该企业数据与评估指标及预警值分析,得出数据如附表6所示。
附表6 该企业数据与行业平均值预计分析
年度数据项目 | 企业数据 | 行业平均值 | |||
2009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
每平方米营业额(万元) | 2.2 | 2.4 | 2.2 | 2.75 | 2.63 |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 19.50 | 9.30 | 38.16 | 9.2 | 9.7 |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 23.09 | 1.69 | 46.84 | 8.6 | 9.3 |
期间费用变动率(%) | 9.16 | 10.83 | 39.69 | 8.6 | 9 |
综合毛利率(%) | 14.77 | 20.70 | 15.72 | 24 | 24 |
销售利润率(%) | -1.96 | -0.18 | -0.13 | 6.1 | 6.8 |
根据上述数据,发现疑点如下:
(1)每平方米营业额偏离预警值较大。经测算,2010年度行业平均每平方米营业额2.75万元,该企业为2.4万元;2011年度行业平均每平方米营业额2.63万元,该企业仅为2.2万元。该企业两年的每平方米营业额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
(2)综合毛利率水平偏离预警值较大。经测算,2010、2011两个年度的行业平均综合毛利率均为24%,而该企业2010年度为20.7%,2011年度为15.72%。该企业两个年度的综合毛利率均偏离该指标正负4%的预警值较多,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的问题。
(3)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为38.16%,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为46.84%,后者较前者大幅升高,可能存在多列成本问题。且2011年度该项指标均大幅超过同业平均水平,存在疑点。
(4)2011年度期间费用变动率为39.69%,较之前两年大幅增长,且与同行业9%的平均水平差距巨大,存在疑点,应考虑是否存在多列费用的问题。
(5)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为38.16%,但其销售利润变动率为-1%,利润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不符,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的问题。
(6)因为该企业连续几年亏损,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负担率均为0,存在疑点。
四、调查核实
1、评估约谈
评估人员向企业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和经理进行约谈,仔细查看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约谈中针对疑点问题对该公司进行整体性了解和判断,企业人员对存疑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1)由于企业自2005年成立以来经营状况不佳,因此销售业绩较之同业存在一定差距。
(2)由于进货渠道等问题,进货价格微高,导致毛利率偏低,近两年企业已着手改进进货渠道。2011年由于物价水平上涨,导致购进成本提高,成本变动率上升。
(3)2011年,企业为扩大生产经营,另租用了5000平方米经营面积,因此经营面积由以前的9830平方米提高到14830平方米,由此引起2011年度期间费用中的租金费用大幅上升。
(4)对于积分回馈问题,由于会计人员掌握政策不清,未对积分换礼中的赠送礼品视同销售处理。
2、调查核实
评估人员经过分析上述疑点及纳税人解释,认为仍未有效排除疑点,随即对企业的实际经营及财务核算进行实地核查,经核实:
(1)经对该企业2009-2011年度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其他应付款明细账进行核对,发现三年中该企业有部分未开发票收入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挂账,未做收入确认;通过对“其他应付款”账户的核查及外调,发现企业编造了虚假借款合同,将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收入转出,达到隐匿收入的目的。由此,需调增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348401.77元,调增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321238.23元,调增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997432.88元。由此引发的少缴增值税问题,转国税机关进行处理。
(2)经核查该企业积分赠品明细清单、出库单并核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视同销售收入”及有关行次发现,2010-2011年度,对积分换礼业务的赠送礼品均未做视同销售处理。由此,需调增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4876.87元,调增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98934.52元。
(3)经核实,该企业2011年度,在销售返券中,对于回收消费券不找零的,未将不找零部分从抵用面额中减除,造成少计收入问题。由此,需调增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2109.53元。
(4)经核实,该企业使用“售价数量金额核算法”进行存货记账,评估人员对其2009-2011年度库存商品明细账、商品进销差价明细账进行核查,并对其进货合同、协议,进货发票金额进行对比核查。经核查发现,该企业三个纳税年度的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均存在问题,对已销商品分摊的进销差价小于实际应分摊数额,造成主营业务成本虚增。由此,应相应调减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009年度调减11847026.01元,2010年度调减3109054.98元,2011年度调减14787042.14元。
(5)经对该企业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发票进行核查,发现该企业2011年度租用新增营业场地中,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5年,但企业将装修费用8968721.16元,在管理费用列支并一次性税前扣除,未按有关规定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扣除,由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74976.93元。
(6)在核查该企业2011年度管理费用明细账时,发现一笔金额为143780.92元的业务未写摘要,经追查至原始凭证,所附单据为旅行社开具发票。询问财务人员,解释为高层管理人员外出度假费用,企业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根据税收规定,此笔开支不应计入应付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3780.92元。
五、评估结果处理及反馈
通过约谈取证和实地调查核实,我们将发现的问题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要求该公司对上述问题展开自查,针对相应的问题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
1、该企业就未按规定确认收入问题,2009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270689.95元,2010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451603.77元,2011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104242.65元。
2、该企业就未按规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问题,2009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847026.01元;2010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09054.98元,2011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787042.14元。
3、该企业就未按规定扣除装修费用问题,2011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74976.93元。
4、该企业就超范围扣除应付福利费问题,2011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3780.92元。
通过以上评估处理,该企业共调增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7117715.96元,调整后由2009年度亏损4287369.15元调整为盈利12830346.81元;该企业共调增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7560658.75元,调整后由2010年度亏损431323.6元调整为盈利7129335.15元;该企业共调增201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1210042.64元,调整后由2011年度亏损427010元调整为盈利30783032.64元。据此,该企业2009年度弥补亏损后补缴企业所得税3011914.6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4398.3元、教育费附加23313.5元;2010年度补缴企业所得税1782333.7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944.6元、教育费附加19690.5元;2011年度补缴企业所得税7695758.1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3964元、教育费附加40270.3元,以上税金一并加收相应滞纳金及罚款。企业少计收入引发的少缴增值税问题转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