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甲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辽宁甲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超市)于2008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食品等零售;经营定位为大型综合性社区超市。
甲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2017-2018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申报数据如下:
2017年申报数据:营业收入8227.86万元,营业成本7161.91万元,利润总额-463.87万元。
2018年申报数据:营业收入8365.75万元,营业成本7395.67万元,利润总额-527.07万元。
附表1: 甲超市2017-2018年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8227.86 | 8365.75 |
营业成本 | 7161.91 | 7395.67 |
期间费用 | 1706.35 | 1594.79 |
其中:销售费用 | 469.73 | 464.80 |
管理费用 | 1295.17 | 1125.09 |
财务费用 | -58.55 | 4.90 |
利润总额 | -463.87 | -527.07 |
二、确定评估对象
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通过人工分析发现,甲超市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比2017年有所增长,但利润确大幅下降,结合行业评估指标及预警值,将甲超市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
附表2: 甲超市2017-2018年财务指标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同比增幅 |
营业收入 | 8227.86 | 8365.75 | 1.68% |
营业成本 | 7161.91 | 7395.67 | 3.26% |
期间费用 | 1706.35 | 1594.79 | -6.54% |
其中:销售费用 | 469.73 | 464.80 | -1.05% |
管理费用 | 1295.17 | 1125.09 | -13.13% |
财务费用 | -58.55 | 4.90 | 108.37% |
利润总额 | -463.87 | -527.07 | -13.63% |
三、审核分析
(一)通过数据初步分析发现:
1.2018年度,甲超市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68%,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3.26%,主营业务成本增幅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
2.2018年期间费用较上年总体下降,但是财务费用却呈大幅增长态势;
3. 2018年度,甲超市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68%,但利润总额却下降13.63%,主营业务成本增幅与利润总额的增幅不一致。
(二)与行业预警值比较
在初步审核分析后,将企业收入指标、成本指标、利润指标、税负与同地区同行业预警值(预警值是税务机关参考本地区、同行业企业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设置的)进行比较。
附表3: 甲超市2018年评估指标横向分析(单位:万元)

(备注:收入、成本、费用变动的基期数据为2017年数据。所得税贡献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通过横向比较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疑点:
1.营业收入变动率低于行业预警值,可能存在少记收入问题;
2.营业成本率高于行业预警值,可能存在多记成本问题;
3.期间费用指标均低于行业预警值,基本正常。
4.利润率、所得税贡献率都偏离行业预警值。
(三)收入测算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企业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等方面存在疑点,这些疑点都需要进一步核实。对于零售业的收入,除了通过营业收入变动率进行横向比较,以判断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是否在正常范围内,还可以通过坪效、进价估算等辅助指标倒推营业收入的金额。下面我们通过进价核算评估来倒推收入金额。
2018年,甲超市期初库存金额1846.6万元,期末库存金额1829.3万元,本期购进商品金额7363.9万元。2018年甲公司毛利率=1-营业成本率=1-88.4%=11.6%。根据进价核算评估,2018年甲超市营业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本期购进-期末库存)÷(1-毛利率)=(1846.6+7363.9-1829.3)÷(1-11.6%)=8349.77万元。企业实际申报收入8365.75万元。两者基本一致,评估结果正常。
四、调查核实
(一)税务约谈
在案头分析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向企业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和经理进行约谈,仔细查看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约谈中针对疑点问题对该公司进行整体性了解和判断,形成了以下初步结论:
1.收入的核算正常。通过调取POS机汇总后台数据申报收入,发现:申报收入与POS机汇总数据一致,无票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较大,收入的申报无问题。
附表4: 甲超市2017-2018年POS调取的销售数据(单位:万元)
年度 | 销售总收入 | 无票收入 | 无票收入比例 |
2017年 | 8227.86 | 4180.60 | 50.81% |
2018年 | 8365.75 | 4645.08 | 55.52% |
2.2018年存货核算方法进行了变更,核算方法由售价核算法变更为进价核算法,成本结转可能存在问题。
3.期间费用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在于超市开业较早,相关固定资产建设较早,资产的折旧费用较低。其中财务费用2018年与2017年财务费用的差异大的情况属实,主要原因在于2017年甲超市有一笔利息收入,扣除该因素,2017年财务费用与2018年财务费用基本持平。
(二)实地调查核实
通过以上疑点分析、约谈举证,我们根据企业对疑点问题的解释说明,针对上述需调查核实的方面,对企业的实际经营及财务核算进行实地核查,经核实:
1.甲超市自开业以来至2018年一直采用售价核算法。该企业2018年底改变成本核算方法为进价核算法,其已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251.58万元,未调整商品销售成本,应调整2018年年度汇算清缴报表。
2.该企业期间费用较低,主要相关房屋等固定资产均为10年前建设,从现在来看投资额较低,因此折旧费用较小,期间费用低于行业水平情况属实。
五、评估结果处理及反馈
通过约谈取证和实地调查核实,我们将发现的问题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要求该公司对上述问题开展自查。甲超市接受了纳税评估的意见,针对2018年改变存货核算方法造成的误差,调整增加2018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251.58万元。
通过以上评估处理,企业调增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251.58万元。调整后由2018年亏损527.07万元调整为亏损275.49万元。
六、评估及征管建议
一是要加强超市行业的分类管理。超市行业具有自身的特点,顾客主要为个人,交易量大金额小,收款现金居多,无票收入较多。存货数量与品种多,会计核算与其他行业相比也有不同,且存货成本核算对企业影响重大。所以要研究和了解行业经营特点,财务核算特点,真正做到熟悉行业、了解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业风险管理。
二是要做好纳税评估模型的建设。开发适合超市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适当引进坪效、进价核算评估等辅助指标。建设好行业数据库,科学设立行业预警值。
重点关注企业经营规模与税收贡献是否成比例;企业税负是否低于预警值;销售毛利率是否偏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是否一致等。
三是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重点税源联系制度和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对税源重大变动实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税源调查和管理经验交流会,分析典型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核算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变化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疑点,牢牢掌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定期对企业开展行业税法培训,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案例】×××超市纳税评估案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超市于1999年3月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经济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食品等零售,为大型综合超市,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0年销售营业收入82278553.94元,销售营业成本为71619086.27元,利润总额为-4638675.32元。
2011年,企业销售营业收入83657474.16元,销售营业成本73956713.21元,利润总额为-5270740.82元。
附表1×××超市2010年、2011年基本情况对比单位:元,%
类别 | 2010年 | 2011年 | 增减额 | 增减 |
销售营业收入 | 82278553.94 | 83657474.16 | 1378920.22 | 1.68 |
销售营业成本 | 71619086.27 | 73956713.21 | 2337626.94 | 3.26 |
期间费用 | 17063529.76 | 15947857.55 | - 1115672.21 | -6.54 |
其中:销售费用 | 4697334.52 | 4647982.8 | - 49351.72 | -1.05 |
管理费用 | 12951701.49 | 11250868.32 | - 1700833.17 | -13.13 |
财务费用 | - 585506.25 | 49006.43 | 634512.68 | - 108.37 |
利润总额 | - 4638675.32 | - 5270740.82 | - 632065.5 | - 13.63 |
二、确认对象
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计算机自动筛选、人工分析筛选和重点抽样筛选等方法,本案例所涉及方法为重点抽样筛选。结合评估指标及预警值,筛选出主营业务收入2011年度比2010年度有所增长,但利润却有所下降的企业加以评估分析。
三、审核分析
(本案例所涉及预警值均由该地区数据测算得出)
1、通过对表中数据初步分析可以得出:
(1)该公司2011年度比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了1.68%;
(2)2011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为3.26%,与主营业务收入相比增长率偏大;
(3)2011年期间费用较上年总体下降,但是其中的财务费用却呈大幅增长态势;
(4)主营业务利润2011年度比2010年度有所下降。
通过初步审核分析,我们又对其所得税各项指标进行了定量的分析比对,如附表2所示。
附表2 所得税指标定量分析比对
纳税评估数据 | 项 目 | 上期(2010年) | 本期(2011年) |
销售(营业)收入 | 8228 | 8366 | |
销售(营业)成本 | 7162 | 7396 | |
期间费用 | 1706 | 1595 | |
利润总额 | - 463 | - 527 | |
应纳所得税额 | 0 | 0 | |
指 | 项 目 | 测算值 | 预警值 |
销售(营业)收入两年比值 | 1.017 | 1.3063 | |
2008年销售(营业)成本率 | 0.8840 | 0.744 | |
销售(营业)成本率两年比值 | 1.0156 | 1.0106 | |
2008年期间费用收入比值 | 0.1906 | 0.3519 | |
期间费用收入比两年比值 | 0.9194 | 1.0505 | |
2008年销售利润率 | -0.063 | 0.0305 | |
利润率两年差值 | -0.007 | 0.0688 | |
2008年所得税贡献率 | 0 | 0.0057 | |
所得税贡献率两年比值 | 0 | 1.0431 | |
2008年所得税负担率 | 0 | 0.2281 | |
所得税负担率两年比值 | 0 | 0.9672 |
2、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疑点:
(1)评估期收入大于基期收入,由2010年8228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8366万元,但利润没有相应增长。
(2)销售成本率88.4%在超市行业基本正常。
(3)期间费用各项指标均低于预警值。
(4)利润率、利润率差值较低。
(5)所得税贡献率、所得税负担率因为是亏损,所以都偏离预警值。
3、在对所得税进行评估的同时,根据各项统评的原则,我们对其增值税指标也进行了分析,如附表3所示。
附表3 增值税指标分析
评估方法 | 评估指标 | 数值 | 计算公式 | 数值 | |||||
销 | 存 | 商 | 期初库存商品金额 | 18466000.64 | 进价核算评估 | 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1-毛利率) | |||
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 18293045.05 | 81050214.8 | |||||||
本期购进商品金额 | 73639475.03 | 售价核算评估 | 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商品金额+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 ||||||
毛利率 | 8.93% | ||||||||
测算数>实际申报数,收入有可能不实,进一步分析 | 评估正常 | 评估异常 | 评估差异值 | ||||||
增值税税负评估法 | 本期应纳税额 | 636202.14 | |||||||
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 | 83657474.16 | 测算税负率=(应纳税额÷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 0.76% | ||||||
预警值 | 0.95% | ||||||||
测算税负率<预警值,可能有疑点< p=""> | 评估正常 | 评估异常 | 评估差异值 | 0.19% | |||||
进项税金评估法 | 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 | 172955.59 |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主要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 ||||||
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 17% | 12577515.66 | |||||||
本期运费支出 | |||||||||
本期销售成本 | 73812430.6 | ||||||||
测算数<预警值,收入有可能不实,进一步分析< p=""> | 评估正常 | 评估异常 | 评估差异值 | ||||||
(1)销售收入评估,进价核算评估,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本期购进-期末库存)÷(1-毛利率)=81050214.8元,略低于实际申报销售商品收入数83657474.16元,评估基本正常。
(2)企业增值税税负636202.14÷83657474.16×100%=0.76%,低于行业预警值0.95%。
(3)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主要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支出×7%=12577515.66元,略高于本年实际抵扣税金12565948.86元,考虑该单位有部分供货商提供不了进项发票,还有农产品的进项税金为13%,实际抵扣进项税金小于控制额属于正常,评估基本正常。
四、调查核实
1、税务约谈
评估人员向企业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通过对企业财务人员和经理进行约谈,仔细查看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在约谈中针对疑点问题对该公司进行整体性了解和判断,形成了以下初步结论:
(1)收入的核算基本正常,通过POS机汇总后台数据申报收入,无票收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较大。对比数据如附表4所示。
附表4 该企业销售收入数据
| 销售收入 | 无票收入 | 所占比例(%) | |
| 2010年 | 82278553.94 | 41806000.18 | 50.81 |
| 2011年 | 83657474.16 | 46450780.8 | 55.52 |
(2)成本核算方法由售价核算变更为进价核算,成本结转可能存在问题。
(3)费用方面,2010年与2011年财务费用的差异大情况属实,2010年发生的财务费用扣除2009年多提利息支出因素后与2011年发生的财务费用基本持平。
(4)从个人手中取得的农产品发票,因为不需要进行防伪税控的认证,直接抵扣13%的进项税金,其真实性有待于进一步核实。
2、实地调查核实
通过以上疑点分析、约谈举证,我们根据企业对疑点问题的解释说明,针对上述需调查核实的方面对企业的实际经营及财务核算进行实地核查,经核实:
(1)该企业自开业以来至2011年一直采用售价核算法。该企业2011年底改变成本核算方法为进价核算法,其已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2515771.37元,未调整商品销售成本,应调整2011年年度汇算清缴报表。
(2)该企业期间费用偏高,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和人员工资等,该单位每年的房屋折旧费按规定计提,情况属实。
(3)因为超市有农产品和蔬菜副食柜台,我们对此部分进项发票的真实性着重进行了核实,该公司2011年度,从个体商贩手中购进农产品,对方所开具的普通发票经税务系统的发票流向查询发现有部分不是实际领用人开具,属于取得虚开的普通发票,此部分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此期间该公司凭不符合规定的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金共计272004.4元,按规定,应做进项税额转出,且此部分发票的成本不予税前列支,应调减成本共计2092341.54元。
五、评估结果处理及反馈
通过约谈取证和实地调查核实,我们将发现的问题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要求该公司对上述问题开展自查,针对相应的问题对应纳税所得进行调整:
1、该企业对取得的农产品普通发票不符合规定的部分,企业通过自查做进项税额转出272004.4元,并调减2011年度的成本共计2092341.54元。
2、该企业2008年改变商品成本核算方法造成的误差,应调整增加2011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2515771.37元。
通过以上评估处理,该企业共调增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4608112.91元,调整后由2011年亏损5270740.82元调整为亏损662627.91元;共补缴增值税272004.4元。
六、评估及征管建议
一是切实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重点关注企业经营规模与税收贡献是否成比例;企业税负是否低于正常峰值;销售毛利率是否偏低;期末库存余额是否明显下降;经营费用与经营规模是否匹配等。
二是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重点税源联系制度和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对税源重大变动实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税源调查和管理经验交流会,分析典型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核算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变化的第一手资料,同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疑点,牢牢掌握税收工作的主动权,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对大型超市实行分类管理,掌握企业财务部门、营销部门直至柜台班组等环节及资金运行态势,真正做到对企业经营情况了如指掌。
四是定期对大中型企业开展税法培训,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