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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项目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销售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港澳台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港澳台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也适用零税率。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和按规定交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不能变更。

二、零税率与免税的区别

很多人经常会将这两个概念混淆。尤其是入职不长的小会计们,零税率与免税有什么不同呢,不就是不用交税吗?对比下两者的不同,一看就清楚了。


零税率

免税

销售环节

不交增值税

不交增值税

购进环节

退还已交增值税(通过允许免抵或免抵退进项税额来实现)

交增值税且不能抵扣购进环节增值税

税   率

税率为0%,有纳税义务

属于税收优惠,免除纳税义务

适用范围

仅仅适用于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

不限于跨境应税行为,也适用于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

主   体

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税收管理

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只要符合税法规定,就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并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手续。

增值税免税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可能需要审批或备案或备查,也要时刻关注政策变动。

案例:比如,购入100元(不含税)的商品,税款13元,需要支付113元,售价300元(不含税)。

     免税情况下:售价就是300元。

     零税率的情况下:售价也是300元,但是购进环节的13元进项税还会通过不同方式退给你。


是不是零税率比免税更优惠。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