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属税务分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相关事项的公示
尊敬的区直属税务分局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对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所需设备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所需设备包括通用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和专用设备(金税卡、读卡器、IC卡)。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
(一)计算机
1.CPU主频:800MHz及以上
2.内存:256M及以上
3.硬盘:40G及以上
4.光驱:CD-ROM或DVD驱动器
5.操作系统:WIN98第二版及以上,使用金税盘的需要WIN2000及以上
6.有一个可用的PCI插槽,使用金税盘的需要两个可用的USB接口
(二)打印机
1.24针针式平推式票据打印机
2.80列行宽及以上
3.复写能力为1+3及以上
三、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专用设备价格
1.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专用设备须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单位购买。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产品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341号)规定:金税卡每套价格1188元,金税专用JK300型读卡器每台149元,金税专用IC卡(64K)每张79元。
2.依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藏国税函[2009]153号)规定:我区各技术维护单位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中准价格每年每户为37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
四、请广大纳税人对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服务相关事项进行监督。对服务单位及人员强行销售、捆绑销售通用设备、软件或其他商品以及服务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
投诉电话: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0891—6832424-1013或10150891—638490
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0891-6838053-8026、802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