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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地税函[2001]38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地税函[2001]38号           2001-03-08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济源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