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法[2016]988号 2016-07-12
各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
现将《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因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等原因,2016年相关工作期限适当顺延。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整理汇总2015年度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名单和备案资料,填制《**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汇总表(第*批)》(附件1),于7月30日前,一次性提交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其中,享受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名单及备案资料提交给省经信委;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名单及备案资料提交给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负责对名单内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于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至税务部门,同时出具《**年度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核查结果汇总表(第*批)》(附件2),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出具具体核查意见。
二、今后年度,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应按规定期限,完成备案、核查工作,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本年度的核查结果及税收优惠落实情况书面反馈至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于10月30日前,将上述情况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财政厅税政条法处 汪韬 0551-68150588
省国税局所得税处 谢芳 0551-62831641
省地税局所得税处 杨勇刚 0551-65100912
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 陈伟 0551-62602790
省经信委软件服务业处 李云颀 0551-62871761
电子信息处 高远峰 0551-6287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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