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税政[2011]3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09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09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1]3号 2011-03-03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经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初审,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联合确认,天津市钢铁工业协会等3家非营利组织具有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其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起5年内有效。市财政局将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在天津财税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国家税务局将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在纳税服务大厅予以公布。
附件:2009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
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09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名单
和平区国家税务局征管企业名单
1、天津市钢铁工业协会
南开区国家税务局征管企业名单
2、天津市广东商会
3、天津市医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