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2017-12-29
亿企智库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本法规部分表单和填写说明重新修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法规部分表单和填写说明重新修订。
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政策,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予以发布,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