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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五、第六税务所基础涉税事项及办理规则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第五、第六税务所基础涉税事项及办理规则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自2020年9月21日起调整第五、第六税务所办理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增加前移基础涉税事项,为辖区纳税人提供“一厅式”纳税服务

  进一步扩大办税服务前端办理涉税事项的范围,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一厅式”纳税服务,有效提升纳税人办税效率,从2020年9月21日起,我局将“房地产交易特殊类登记计税审核”“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复核”“房地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核实”“房地产交易个人土地增值税扣除费用核实”“企业旧房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费用核实”“增值税申报异常比对白名单管理”“责令认定一般纳税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指定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等9项基础涉税事项的办理,从专业科所及各属地所移至前端服务部门即第五、第六税务所。同时,扩大第五、第六税务所办理“增值税申报异常比对处理”业务的纳税人范围,将我局专业科所管户的增值税申报异常比对处理业务统一归口至第五、第六税务所办理。

  二、调整前移基础涉税事项及办理规则,实现27个基础涉税事项全通办

  为便于辖区纳税人自主与就近办理相关涉税事项,避免“走远路”和“多头跑”的情况发生,进一步提升办税体验,我局综合考虑纳税人需求及征管实际,第五、第六税务所负责的27项基础涉税事项全部通办。调整后具体前移基础涉税事项及办理规则详见下表:


  注:1.“专业科所”是指国际税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第二税务所;2.“各属地所”是指福田税务所、沙头税务所、香蜜湖税务所、华富税务所、梅林税务所、园岭税务所。

  三、各相关科所所在地址

  第五税务所: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6号

  第六税务所:福田区华富路2039号

  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545栋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