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收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例:某自来水厂(一般纳税人)向物业公司收取水资源费65万,污水处理费10万元,同时政府相关部门支付水厂代征手续费0.2万元。水厂该如何计算增值税?该厂销售自来水选择简易计税。(代征手续费假设不免增值税)
解析:
自来水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税率栏为“免税”,代收污水处理费取得的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自来水厂销售自来水应交纳增值税:65/(1+3%)*3%=1.9万元
代征手续费应交纳增值税:0.2/(1+6%)*6%=0.01万元
另外,物业公司向用户收取的污水处理费,按差额计税,3%的征收率计算
2.自2015年7月1日起污水处理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污水处理劳务:是指将污水(包括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业务。其中,城镇污水是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废水和废液。
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
特点:不允许排放的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经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了。
例:某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2019年1月成立,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2019年2月处理达标水收入15万元,交纳2月份增值税0.44万元(15/(1+3%)*3%=0.44),
3月28日,确认能退回所属期2月的增值税0.31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0.31(0.44*0.7=0.31)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0.31
3.自2015年7月1日起生产销售再生水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
特点:对一些排放的污水经过处理可以再利用。
例:某生产再生水的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水进行回收处理,变成可以再利用的水,进行销售,2019年4月销售收入60万元。该企业符合即征即退标准。
借:银行存款60
贷:主营业务收入58(60/(1+3%)=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58*0.03≈2)
税务局确认退回的金额时:
借:其他应收款1(2*50%)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1
政策依据:
财税[2001]9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