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以前“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也可以抵扣了。
一、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哪些发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呢
可以抵扣的发票 | 不可以抵扣的情形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税收编码为旅游服务的不能抵扣。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 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 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客运服务,这是不得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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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 非企业员工出差的路费,不是企业合法用工也不可抵扣 |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充值的“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
提示: 1. 首先取得的发票合法,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规定,其次应当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关,才可以抵扣, 2.与本单位建立合法用工关系的个人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才属于可抵扣的范围。 3.对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在派遣单位抵扣 4.只有国内的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
二、可以抵扣的旅客运输发票怎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呢?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例:2019年4月8日,天宇公司员工乘飞机去济南出差,机票票价1800元,燃油附加费180元,机场建设费90元,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可抵扣的进项税是多少呢?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1800+180)÷(1+9%)×9%=163.48
注:机场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只有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可以抵扣。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例:2019年4月12日,A公司员工乘火车去北京出差,取得注明身份信息的火车票,金额680元,该如何计算进项税呢?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680÷(1+9%)×9%=56.15
5.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例:2019年5月8日,天宇公司员工乘汽车去德州出差,取行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汽车票300元,如何计算进项税额呢?
旅客运输进项税额=300÷(1+3%)×3%=8.73
三、相关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是360天)外的其他抵扣凭证,凭票抵扣或计算抵扣均不受时间限制。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等
政策引用《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