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人阅读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软件企业申报案例①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软件企业申报案例①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但是,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规定与一般企业不同。根据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下面我们结合文件规定及《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为大家解读软件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核算与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

一、政策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四条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软件生产企业应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对于不能准确划分的,以及准确划分后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职工培训费用的余额,一律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五款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二、案例

甲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已通过双软认定。2018年发生合理工资薪金支出4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76万元。公司在职工教育经费会计科目下设置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其他”两个三级科目。2018年,甲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培训费”科目实际发生额为42万元,“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其他”科目实际发生额为34万元。那么,甲公司2018年职工教育经费应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申报扣除呢?

分析:甲公司已通过双软认定,属于软件生产企业,并且单独核算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支出。其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42万元,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职工教育经费中的其他部分34万元,则应该按照一般企业的规定适用8%的扣除比率限额扣除。

三、申报表填报:

《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将“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项目下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第二类是“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

对于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职工培训费用,应填报在“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栏次。对于限额扣除的部分,应填报在“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栏次。2018年甲公司“按税收规定全额扣除的职工培训费用”为42万元;“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为:400×8%=32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4万元,可税前扣除32万元,应调增34-32=2万元,并将未能在本年度扣除的2万元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备注:在申报表填报时,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栏次分别填入相应金额后,其他栏次系统会自动生成数据。

风险提示:1.软件企业不是全部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都可以全额税前扣除。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设立职工培训费用、其他职工教育经费等单独的科目,分别核算,否则可能无法享受职工培训费用全额扣除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