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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050表工资薪金计提的比实际发放的多如何填写?(A105050)

问:A105050表工资薪金计提的比实际发放的多如何填写?

答:根据填表说明,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第2列“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第5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按照第1列和第2列分析填报;第6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5列的余额。所以当计提的比实际发放的多时,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会比计提的少,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