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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税控设备费和技术服务费抵减的增值税,如何填写汇算清缴表?(A104000)

问:防伪税控设备费和技术服务费抵减的增值税,如何填写汇算清缴表?

答:防伪税控设备费和技术维护费填写在A104000表第9行第3列“管理费用-办公费”,实际抵减增值税时冲减管理费用,A104000表第9行第3列填写抵减后的金额。会计处理参考:

缴纳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实际抵减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注:如果抵减增值税时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建议调整账务处理。不调的话按会计处理填写A101010表第26行,对汇算清缴的税款没有影响,但是账务处理不规范。

政策依据:财会[2016]22号第二部分第九条: (九)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