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即有筹建期又有生产经营汇算清缴报表怎么填写?
答:情况一:企业适用会计制度,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
1、企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扣除:筹建期结束后,发生的开办费由长期待摊转入管理费用(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填写A104000表25行其他,同时填在A105080中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账载金额中(1、2、3列),税收金额(4、5、8列)填写允许扣除的金额(如业务招待费按60%计入),调整金额会生成到A105000中。
2、企业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扣除(结束第一年):筹建期结束后,发生的开办费由长期待摊转入管理费用(包含以前年度发生的),填写A104000表25行其他,同时填在A105080中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账载金额中(1、2、3列),第5列填写分摊到本年的金额,第8列填写累计分摊的允许扣除金额,纳税调整金额生成到A105000中。
情况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作为费用一次性扣除:筹建期间本年发生的开办费填写在A104000表25行其他,A105000表30行其他账载金额填写本年发生开办费的全部金额,税收金额填写本年以及以前年度筹建期发生的税法允许扣除开办费。
2、企业作为费用分期扣除:筹建期间当年发生的开办费填写在A104000表25行其他,A105000表30行其他账载金额填写本年发生的开办费,税收金额不填;A105080表第4列填写本年以及以前年度筹建期发生的税法允许扣除开办费,第5列填写分摊到本年允许扣除的金额,第8列填写累计分摊额,纳税调整额会自动生成到A105000表中。
注:1、对于筹建期的开始和结束,没有明确规定,各税局可能执行不同,建议与所属税局确定。
2、对于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转入经营期后是否受当年营业收入千分之五的限制,各地执行有所偏差,建议与所属税局确定。
政策依据:1、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