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收到投资者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或相关规定投入的、构成注册资本的部分。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本科目的名称改为“股本”科目。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现金以外的其他有形资产投资,符合国家规定比例的,还可以用无形资产投资。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通常是确定所有者在小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和参与小企业财务经营决策的基础,也是小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同时还是小企业清算时确定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的依据。
“实收资本”科目应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增加额,借方登记实收资本的减少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实有的注册资本数额。
“实收资本”科目的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1)小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 本”(或“股本”,下同)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其中,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如存货、固定资产等,小企业应按双方确认的资产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有关科目,贷记所有者权益相关科目。
(2)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借记“银行存款”“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小企业增加实收资本的途径主要有以下3种:一是所有者直接投入;二是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三是将盈余公积转为实收资本。
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借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小企业实收资本减少的原因一般有以下3种:一是资本过剩;二是小企业发生重大亏损而需要减少实收资本;三是股份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资本结构须发生改变,通过股票回购的方式来减少公司实收资本,达到调节资本结构的目的。
(3)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当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科目。
【例11-1】20×3年7月1日,新华公司(小企业)收到东方公司投入的一台高技术生产设备。该生产设备可以折合成新华公司15%的股份,计价150000元。自此,东方公司可以参与新华公司的加速生产过程,分享其发展成果。经协商,这台机器设备可以确认的价值是180000元。新华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180000
贷:实收资本——东方公司15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