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处置固定资产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减少的所有情形,主要包括对外出售固定资产,因技术、法律、经济等原因造成报废固定资产以及将固定资产用作对外投资等。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予以终止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于处置状态的固定资产不再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因此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应予终止确认。
(二)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状态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之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一项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那么,它就不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应予终止确认。
二、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本科目应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企业因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发生的清理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3)出售收入和残料等的处理。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应冲减清理支出。按实际收到的出售价款以及残料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等科目。
(4)保险赔偿的处理。企业计算或收到的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冲减清理支出,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损失,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借记“营业外支出一一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8-10】某小企业处置一台原价为120000元的机器设备,该机器设备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为75000元。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45000
累计折旧75000
贷:固定资产1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