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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升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升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12-29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已于近期升级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请按系统提示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功能

本次升级新增以下功能: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等。

二、升级方式

扣缴义务人打开扣缴客户端,根据系统提示升级即可。扣缴客户端安装包和用户手册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获取(网址:http://www.gd-n-tax.gov.cn,路径为: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