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票报销形式支付的员工补贴,是否计入工资薪金计提个人所得税?
问:企业以发票报销形式支付的员工补贴,是否计入工资薪金计提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特别提醒,对于差旅费补贴、通讯费补贴、误餐补助、公车补助等费用,各地一般规定了扣除标准,在该扣除标准内,不并入工资总额缴纳个税。
而对于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日常核算中需要注意: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单独核算,要求企业单独设置一个辅助账用来核算职工福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