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企智库提示——依据财税[2018]9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1.资产税务处理原则
《计税办法》把为个体工商户创造一个更好的与法人企业公平竞争的所得税政策环境作为第一目标,把尽量与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接轨作为政策设计的基本原则。在条款设计上采取了避免过于复杂的原则,兼顾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和会计核算特点,对个体工商户资产的税务处理和其他相关事宜不再展开作详细规定,采取了原则规定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的处理方式。
因而,《计税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资产的税务处理,参照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存货的处理
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为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外购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计税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资产净值的扣除
《计税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1】(单选题)张某为熟食加工个体户,2018年取得生产经营收入20万元,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18万元(含购买一辆非经营用小汽车支出8万元);另取得个人文物拍卖收入30万元,不能提供原值凭证,该文物经文物部门认定为海外回流文物。下列关于张某2018年个人所得税纳税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小汽车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B.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5.35万元
C.文物拍卖所得按文物拍卖收入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
D.文物拍卖所得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根据《计税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因而张某非经营用小汽车支出8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选项A错误。
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20-(18-8)-0.35×9-0.5×3=5.35(万元)因而,应选B。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而,选项C错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而,文物拍卖所得不并入生产经营所得,而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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