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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零售业纳税评估指标和预警分析:成本类评估指标

1、通用指标

(1)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指标功能:

该指标反映企业本期与基期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幅度,通过对该指标的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判断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是否在正常范围内。一般来讲,成熟的综合零售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波动幅度较小,且符合同行业、同规模的平均水平。实际评估工作中,可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纵向对比,即企业不同历史时期该指标的比较分析。如果评估期指标水平明显高于以前年度平均水平,可能存在多列成本等问题。

横向对比,即在参考本地区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企业的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设置该指标的预警值。如果企业评估期指标水平明显偏离预警值,可能存在多列成本等问题。

指标数据来源:主营业务成本取自《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主营业务成本率变动值

主营业务成本率变动值=本期主营业务成本率-基期主营业务成本率

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指标功能:

不同综合零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率区别较大,但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成本率变动值波动较小。根据企业不同历史时期该指标的比较分析,如果主营业务成本率变动值明显高于以前年度平均水平,可能存在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问题。

指标数据来源: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取自《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特定指标

(1)商品进销差价率变动率

商品进销差价率变动率=(本期商品进销差价率-基期商品进销差价率)÷基期商品进销差价率×100%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余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本期销售货物收入)×100%

指标功能:

“商品进销差价”是商业企业特有的会计核算科目。当综合零售企业采用售价核算法时,需要设置本科目,用以调整库存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并在期末根据计算出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调整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当商品进销差价率明显低于以前年度水平,即商品进销差价率变动率小于0较多时,可能存在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问题。

指标数据来源:商品进销差价余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取自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资产负债表》;本期销售货物收入取自《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例】评估人员在对甲商场2011年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时了解到,该企业采用售价法进行库存商品的日常核算。2010年12月末的库存商品余额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的贷方余额为5000万元,分摊前的商品进销差价余额为1200万元;2011年12月末的库存商品余额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的贷方余额为5000万元,分摊前的商品进销差价余额为900万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

2010年末商品进销差价率=1200÷(1000 +5000) ×100% =20%

2010年应结转的商品进销差价金额=5000×20% =1000(万元)

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 -商品进销差价率)=5000×(1-20%)  =4000(万元)

2011年末商品进销差价率=900÷(1000+5000) ×100% =15%

因此2010年应结转的商品进销差价金额=5000 ×15% =750(万元)

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商品进销差价率)=5000×(1-15%) =4250(万元)

该企业2010年商品进销差价率变动率=(15% - 20%)÷20%×100%=-25%

综合分析,该企业2011年商品进销差价率为15%,明显低于2010年的20%,表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2011年该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比2010年增加了250万元(4250 - 4000= 250(万元))。其2011年商品进销差价率变动率为- 25%,小于0较多。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成本、少计收入等问题。

(2)每平方米成本额

每平方米成本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营业面积

指标功能:

本指标是每平方米营业额的对应指标。企业主营业务成本的发生,受销售总量、商品进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与企业的收入规模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与主营业务收人类似,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额与营业面积也存在着对应关系。

实际评估工作中,可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纵向对比,即企业不同历史时期该指标的比较分析。如果评估期指标水平明显高于以前年度平均水平,可能存在多列成本等问题。

横向对比,即在参考本地区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企业的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设置该指标的预警值。如果企业评估期指标水平明显偏离预警值,可能存在多列成本等问题。

指标数据来源:主营业务成本取自《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营业面积数据可由纳税人提供。

(3)销售货物成本与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对比分析

销售货物成本=增值税进项税额(剔除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

指标功能:

评估人员可根据评估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反推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额,当与企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额差距较大时,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成本等问题。

指标数据来源:销售货物成本取自《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增值税进项税额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取自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