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4]233号 2004-11-22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开展审核检查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按照总局文件规定,其他扣税凭证稽核比对异常信息的具体审核检查工作由管理部门负责,协查系统升级后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异常信息的审核检查工作也将移交管理部门,为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及时调整和充实管理部门的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目前,“四小票”的数据采集质量不高,比对相符率很低且稽核比对信息的分捡、传递及汇总、上报工作暂不能靠系统自动实现,审核检查工作任务繁重艰巨,流转、信息、稽查、计统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审核检查的具体方法和工作流程。
二、各级国税机关业务部门的设立。
省局的业务部门设在省局流转税管理处金税工程组,主要负责及时把总局下发的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结果从总局服务器下载,放在省级服务器上,并将各地级市业务部门上报的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情况及结果统计表汇总、上报总局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按时上报总局。各地、县(区)的业务部门由各地级市国税局确定。
三、审核检查情况的上报。
地级市国税机关业务部门每月11日(双休日不顺延)前将上月有关统计表及分析报告上报省局业务部门。县(区)级国税机关业务部门上报时间由地级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关于其他扣税凭证稽核结果下发方法。
其他扣税凭证稽核结果信息放在省局FTP服务器(86.16.16.30)的/local/fpjhj9根目录下.由地级市自行下载稽核结果信息,然后解压相应的文件。挑出属于本市的各县区数据,放在本市的FTP目录下,供各县区下载后分发给相应管理分局审核检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地级市操作人员从省局的FTP服务器上下载当月文件,省局每个月将五个压缩文件放在上述目录下,命名规则见国税发明电[2004]59号文。
(二)地级市操作人员将上述下载的数据按数据类型分别解压至不同的目录中。
(三)地级市操作人员从上述解压的数据文件中清分出属于本市以及本市下属各县区的数据文件.清分依据是地市局的税务机关代码和县区局的税务机关代码。地级市数据文件名称以citv开头。县区级数据文件名称以country开头(需清分给县、区的数据),文件名称其他部分的命名规则见国税发明电[2004]59号文。为了便于清分,各地可以按文件名称对文件进行排序。
上述操作是所属县(区)审核检查的依据,清分工作务必认真细致,整个过程既不能遗漏数据类型。也不能清错数据。
(四)地市级操作人员将已清分好的所属各县区数据放在市局的FTP服务器上。供各县区下载。为了避免错误,市局提供的下载目录下应只有所属各县区的当月数据,不应有其他数据。
(五)各县区从市局的FIP服务器上下载数据,下载完成后,应向市局报告(报告内容市局确定),以确认数据已被县区局正确下载。然后将数据分发给各管理部门审核检查。
稽核结果导出工具也放在上述根目录下,请各地自行下载使用。
五、《____发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和《____发票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的上报方法。
(一)上报路径。
1、《____发票审核发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以excel文件方式上报至省局FTP服务器(86.16.16.30)的/centre/fpjcxx/qk的根目录下。
2、《____发票审核发票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以excel文件方式上报至省局FTP服务器(86.16.16.30)的/centre/fpjcxx/jg的根目录F。
(一)《发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命名规则。
1、货物运输发票:qk_ysfp_七位税务机关代码_上报月份(格式:yyyymm)xls
2、废旧物资发票:qk_fjwz_七位税务机关代码_上报月份(格式:yyyymm)xls
3、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qk_dkzz_七位税务机关代码上报月份(格式:yyyymm).xls
4、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qk_dkzz_七位税务机关代码_上报月份(格式:yyyymm).xls
如广州市9月份上传废旧物资发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则文件名为:
qkfjwzl440100200409.xls。注意:文件名中所有字母均为小写。
(三)《发票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的命名规则。
与(二)中《发票审核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命名规则类似,唯一区别是把文件名中前两个字母qk改为ig。
如广州市9月份上传废旧物资发票审核检查结果统计表,则文件名为:jg_fjwz_1440100—200409.xls。注意:文件名中所有字母均为小写。
六、各级国税部门要按总局统一要求尽快成立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整个审核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审核检查具体事项。地级市工作组的成员名单、所属部门、联系电话于2004年11月30日前上报省局。
省局有关处室的联系人及电话如下:
流转税管理处:张友余020—37655177;
稽查局:余素清020—37632267;
计划统计处:叶红玲020—37655275;
信息中心:孙炜020—37632888--3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