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或应当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征税的特定应税行为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国家税务总局一再重申:严厉禁止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搞定率征收,各级税务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定率征收,违者,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案例一】某市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相关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0万元、增值税额800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为20万元。
(2)对外销售A型小轿车1000辆,每辆含税金额17.4万元,共计取得含税金额17400万元;支付销售小轿车的运输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300万元,增值税额为30万元。
(3)销售A型小轿车40辆给本公司职工,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400万元;该公司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5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将其奖励给本厂优秀职工。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4)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小轿车的消费税税率为10%,《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为8%)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解析:销项税额=17400÷(1+16%)×16%+40×17.4÷(1+16%)×16%+5×12×(1+8%)÷(1-10%)×16%=2507.52(万元)
进项税额=800+200×10%+300×10%=850(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2507.52-850=1657.52(万元)
答:企业2018年度应纳增值税1657.52万元。
【案例二】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直接用收购发票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买价100000元,货已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2000元,增值税额60元。
(2)从某企业购进生产用辅料(税率为16%),买价为1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运输企业运费2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货已入库。
(3)本月直接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农产品,本月发生变质损失5400元,损失自产食品成本3000元,成本扣除率为60%。(自产食品所用外购材料的税率均为16%)
(4)批发食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100万元,零售食品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600元,赠送给关系单位自产货物5箱,每箱成本为300元,不合税售价为500元。
要求: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
解析:进项税额=100000×12%+60=12060(元)
进项税额=100000×16%=16000(元)
进项税额转出=5400÷(l-12%)×12%+3000×60%×16%=1024.37(元)
销项税额=1000000×16%+11600÷(1+16%)×16%+5×500×16%=162000(元)
当月应纳增值税=162000- (12060+16000-1024.37) =134964.37(元)
答:食品厂5月应纳增值税134964.37元。
【案例三】康华电器设备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型号电机,该厂2018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电机30台,每台批发价0.7万元(不合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收取包装费和售后服务费3万元,开出普通发票一张。
(2)以出厂价销售给某专业商店电机20台,每台0.65万元(不含税),因该商店提前付款,康华厂决定给予其5%的销售折扣。
(3)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给某用户电机4台,开出普通发票注明舍税价款2.52万元(已扣除收购旧货的成本0.28万元)。
(4)以枣厂价将电机50台发给实行统一核算的外省市所属机构用于销售,所属机构已开具发票。
(5)该厂用2台电机与某水泥厂兑换250袋水泥,价款为1.3万元(不含税),并将水泥用于房屋维修,双方都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当月购入钢材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是6.4万元,已验收入库,在使用时,发现部分钢材规格不符合购货合同要求,经协商对方同意退货,退货钢材的不含税价为3万元,取得对方开出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当月委托某企业加工电机配件,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8万元,加工后配件已收回,受托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为0.4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8)为加工某型号电机,从国外进口特种机床一台,到岸价格为10万元,关税税率为20%,已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货物已入库。
要求:计算康华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
解析:销项税额=30×0.7×16%+3÷(1+16%)×16 %+20×0.65×16%+(2.52+0.28)÷1.16×16 %+50×0.65×16 %+1.3×16%=11.65(万元)
进项税额=(6.4-3×16%)+0.4×16%+10×(1+20%)×16%=7.9(万元)
应纳税额=11.65-7.9=3.75(万元)
答:康华电器设备厂5月应纳增值税3.75万元。
二、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货物退回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