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国税审[2007]20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成都三和新元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成都三和新元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成国税审[2007]20号 2007-04-28
高新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成都三和新元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06年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成高国税发[2007]79号)收悉。经审核,该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的规定,同意你局免征该企业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
此复。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