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预字[1997]324号 1997-09-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分金库,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规定的通知》([1992]财预字102号)、《关于联营企业缴纳所得税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1994]财预字9号)、《关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字[1996]25号)下发以来,关于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缴库规定总的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一些地方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其他企业和个人组成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税的预算级次还是不很清楚。为了有利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顺利实施,保证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税及时准确缴库,现就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由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联合与其他企业(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下同)和个人(包括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等,下同)组成的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中央和地方所占的股份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分别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分别填开“税收缴款书”,以“中央和地方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款”级科目,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中央预算收入按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占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之和的百分比计算;地方预算收入按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占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之和的百分比计算。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部分不计入中央或地方分享税收的计算比例。
二、由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和个人组成的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作为中央预算收入,用“税收缴款书”以“中央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款”级科目,缴入中央国库。
三、由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和个人组成的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用“税收缴款书”以“地方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款”级科目,缴入地方国库。
四、由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联合与其他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中央与地方的投资比例或章程、合同、协议规定的分利比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分别作为中央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收入,分别填开“税收缴款书”,以“中央和地方联营企业所得税”“款”级科目,分别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按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共享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中央预算收入按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占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之和的百分比计算;地方预算收入按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占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投资之和的百分比计算。其他企业投资部分不计入中央或地方分享税收的计算比例。
五、由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作为中央预算收入,用“税收缴款书”以“中央联营企业所得税”“款”级科目,缴入中央国库。
六、由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以及由其他企业组成的联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作为地方预算收入,用“税收缴款书”以“地方联营企业所得税”“款”级科目,缴入地方国库。
七、本通知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前缴纳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所得税预算级次与本通知不符的,应当按本通知的规定予以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1997年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1997]520号 1997-09-19
天津、上海、重庆、四川、甘肃、湖北、河北、江苏、广东、安徽、陕西、广西、内蒙古、新疆、河南、黑龙江、浙江、海南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青岛、大连、厦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请示报告》([1997]中化建财字第95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1997年向所属企业提取50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应按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所属定额上缴管理费的企业名单
抄送:化工部,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所属定额上缴管理费的企业名单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分摊额 | 地址 |
| 1 | 中国化工建设青岛公司 | 51 | 青岛市延安三路131号 |
| 2 | 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 | 40 | 大连市沙河口区白山路14号 |
| 3 | 中国化工建设深圳公司 | 56 | 深圳市国际贸易中心五层西侧 |
| 4 | 中国化工建设重庆公司 | 27 | 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36号 |
| 5 | 中国化工建设海南公司 | 35 | 海口市美舍河开发区别墅十号 |
| 6 | 中国化工建设江苏公司 | 26 | 南京市北京西路17号 |
| 7 | 中国化工建设珠海公司 | 16 | 珠海市吉大莲花山新村一栋 |
| 8 | 中国化工建设安徽公司 | 25 | 合肥市益民街28号文采大厦10层 |
| 9 | 中国化工建设厦门公司 | 27 | 厦门市湖滨北路中段振兴大厦14楼 |
| 10 | 中国化工建设广州公司 | 31 | 广州市东风东路808号华宫大厦16楼 |
| 11 | 中国化工建设内蒙古公司 | 11 | 呼合浩特市新城南街4号 |
| 12 | 陕西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1 | 西安雁塔路中段44号 |
| 13 | 宁波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4 | 宁波市中山西路11号海曙大厦4楼 |
| 14 | 河南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2 | 郑州市政三街五号 |
| 15 | 天津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3 | 天津市和平区长春道9号 |
| 16 | 黑龙江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2 | 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街194号 |
| 17 | 浙江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0 | 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幢7楼 |
| 18 | 新疆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0 | 乌鲁木齐市长江路1号 |
| 19 | 上海中化建进出口公司 | 10 | 上海市常德路793号 |
| 20 | 张家港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层 | 9 | 张家港市青年路国际大厦3号楼5 |
| 21 | 四川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4 | 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27号 |
| 22 | 甘肃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1 | 兰州市城关区滨河东路261号 |
| 23 | 湖北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9 | 湖北武汉武昌武珞路399号 |
| 24 | 河北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11 | 石家庄合作路336号 |
| 25 | 广西中化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9 | 南宁市槎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