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注】
注①:若属于在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房产,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5%。
注②: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两种方案均均简易计税,其中方案A按5%征收率计税;方案B按3%征收率计税。
实战案例
XX公司地处相对偏僻的郊区,拥有大量车间、厂房及库房,形成了一片工业园,账面价值2 000万元。由于园区周围目前配套设施不完善,暂时无法引进工业生产企业。于是公司负责人赵总召开了管理层会议,研究如何利用园区内空置的厂房来增加公司的收益。会上,业务部门提出,可以出租该厂房,也可以将厂房改为仓库,同时配备保管人员,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赵总觉得两种方案都可行,于是想让财务部王经理针对其中的税务事项发表意见建议。
王经理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指出两种方案在增值税和房产税的缴纳上都有所不同,并做了具体分斩。
【备选方案】
方案一:将闲置库房出租,收取租赁费,年含税租金收入为300万元。
方案二:将库房改为仓库,配备保管人员,由客户提供仓储服务,收取仓储费,假设年含税仓储收入为300万元,保管人员工资15万/年,采用一股计税方法计税。
【分斩】
假设XX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万元,当地房产税的扣除比例为30%,则两种方案的纳税情况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如表1-7所示。
表1-7 两种方案的对比
单位:万元
方案 | 增值税 | 附加税 | 房产税 | 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
方案一
| 300÷(1+9%)× 9 %-10=14.77 | 14.77×(7%+ 3%+2%)=1.77
| 300÷(1+9%) × 12%=33.03 | 300÷(1+9%) - 1.77-33.03=240.43 |
方案二
| 300÷(1+6%)× 6%-10=6.98 | 6.98 ×(7%+ 3%+2%)=0.84
| 2000×70%× 1.2%=16.8 | 300÷(1+6%)- 0.84-16. 8-15=250.38 |
结论
方案二比方案一少缴纳税款24.95 (14.77+1.77+33.03-6.98-0.84-16.8)万元,多增加企业利润9.95(250.38-240.43)万元。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椐。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财政部 税劳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小贴士
1.风险提示
(1)企业提供仓储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须取得专门从事或者兼营仓储业务的营业许可证。
(2)企业提供仓储业务须对储存货物承担责任,一旦发生毁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企业提供仓储业务须考虑必要的人力物力成本,若所需成本过大,则会导致筹划失败。
2.对照自检
(1)企业是否存在一定的闲置房产?企业计划如何使用该房产?
(2)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提供仓储服务的资质?
(3)企业提供仓储服务是否会增加大量的人力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