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
二、基本费用扣除
(一)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二)减除费用标准与起征点及免征额
(三)标准提高对税收的影响
(四)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动态调整
(五)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费用扣除
三、专项扣除
(一)基本社会保险
(二)住房公积金
四、专项附加扣除
(一)六大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可以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得项目
五、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一)企业与职业年金
(二)商业健康保险支出
(三)税延养老保险支出
(四)其他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时间
(三)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
二、继续教育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时间
(三)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
三、住房贷款利息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时间
(三)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
四、住房租金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时间
(三)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
五、赡养老人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时间
(三)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
六、大病医疗
(一)扣除政策
(二)扣除时间
(三)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
七、办理扣除的时间
(一)办理扣除时间的一般规定
(二)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扣除
(三)没有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
(四)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处理
(五)当年扣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
(一)信息变化与更换工作单位后的信息报送
(二)次年继续扣除的信息确认
(三)扣除资料留存期限
(四)信息报送方式
九、后续核查与管理
(一)享受扣除的核查
(二)违规处理与联合惩戒
1、基本费用扣除:减除费用标准与起征点及免征额、劳务报酬、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费用扣除
2、专项扣除: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所得项目
4、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企业与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其他扣除项目
5、综合所得的扣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
6、经营所得的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个税法及条例
2、国发[2018]4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租金”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总局解答——
地方税局访谈——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重庆市)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天津市)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吉林省)
个税改革在线访谈实录(山东省) 12366热线个人所得税解答(山东税务) 12366个人所得税98个热点(山东税务)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深圳市)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青岛市)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