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即销售的促进活动,是指零售企业(或联合生产商)运用各种短期诱因鼓励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在零售促销活动中,零售企业和供应商作为利益共同体,在促销活动的安排、促销费用和利润等方面形成共识,达到双赢的局面。零售企业在策划促销活动时,要统筹安排,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群体,采用不同的促销策略,并对促销活动保持有效的控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条:“下列情形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1.企业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2.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3.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第二十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企业不得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而重新分摊交易价格。”第四十条:“企业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如俱乐部的入会费等)应当计入交易价格。企业应当评估该初始费是否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应当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比如某商场搞活动,“充值1,000元,赠送价值200元微波炉”的充值赠送礼品促销活动。即顾客向预付卡中充值1,000元时,可获赠一台价值200元的微波炉。
区别与商品销售中的“买一赠一”做为单项履约义务,预付卡的充值代表未来的一种履约义务和交付礼品已完成的履约义务在时间和性质有区别,俩者不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因此,充值1,000元,赠送200元微波炉应确认俩项履约义务。对收取的1,000元,需剔除增值税的影响,分摊俩项履约义务的价格,预付卡增值税部分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科目,剩余计入合同负债,待客户实际消费时,转入收入。微波炉按分摊的价格,待控制权交付给客户时,确认收入,计提销项税。
预付卡发票开具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税2016年第53号)关于单用途卡的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该零售企业在促销活动的时候,发票开具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1.开具1,000元的预付卡发票;2.开具800元的预付卡发票+200元的微波炉销售发票。
1.开具1,000元的预付卡发票
换个角度看,相当于收取1,000元,充值卡上充值1,200元,同时立即刷卡消费购买了200元微波炉,然后卡上还剩余了1,000元。
因此,可以认为是1,200元打折后的总金额为1,000元,折扣率=1,000/1,200=83.33%。200元微波炉分摊=200×83.33%=166.67元(含税金额),微波炉的税率是13%,则不含税金额=166.67/1.13=147.49元。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7.4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17
合同负债——预付卡充值 737.46(1,000×83.33%/1.1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95.88(1,000×83.33%×13%/1.13)
说明:上述会计处理是按照13%预计的,如果零售企业是多种税率的,应按照综合税率估计调整。
2.开具800元的预付卡发票+200元的微波炉销售发票
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视为销售了200元微波炉,同时800元充值了1,000元。后期充值卡的折扣率=800/1,000=80%.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76.99(2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01(200×13%/1.13)
合同负债——预付卡充值 707.96(1,000×80%/1.13)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92.04(1,000×80%×13%/1.13)
提示:预收的1,000元充值卡,是否考虑融资成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2018)指出,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存在时间间隔并不足以表明合同包含重大融资成分。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虽然存在时间间隔,但两者之间的合同没有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情形有:一是客户就商品支付了预付款,且可以自行决定这些商品的转让时间。例如,企业向客户出售其发行的储值卡,客户可随时到该企业持卡购物;再如,企业向客户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随时到该企业兑换这些积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