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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救济申请接收与传递

【事项描述】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行政赔偿申请时,提供的文书接收和传递服务。

【报送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1份


2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1份


3

《赔偿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1份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办事流程】

图片28.png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国税发[1996]1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