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救济申请接收与传递
【事项描述】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行政赔偿申请时,提供的文书接收和传递服务。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 1份 | |
2 |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 1份 | |
3 | 《赔偿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 1份 |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办事流程】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国税发[1996]1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