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申请出口退(免)税业务提醒服务
【事项描述】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费的出口(免)退税业务提醒服务。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选择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 1份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
具体渠道由省税务机关确认。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已申请出口退(免)税业务提醒服务的,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3.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