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事项描述】
纳税人使用的税控盘、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专用设备丢失、被盗,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情况表》 | 2份 | |
2 | 专用设备遗失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电子税务局、移动终端、自助办税终端
具体渠道由省税务机关确认。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情况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专用设备丢失被盗业务处理完毕后,凭税务部门相关资料到服务单位领取新的专用设备,并由税务机关进行更换金税盘、税控盘操作。
4.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