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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发票开具后是否可以作废?

如果开具的成品油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可以作废;

如果开具的是专用发票是不能作废的,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注意: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