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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否可以开“××一批”?

开具发票时,不可以开具“××一批”,需要根据发生的业务据实开具,发票中名称栏次应开具到具体的项目,可以多行开具,如果项目较多时,可以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清单。

您可以参考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第十三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注:根据要求,现在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应加盖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