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汇总开具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国税发[2006]156号)。(税总货便函2017 127号十三中提到要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答问2017年07月06日)。
【提醒】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是否必须从税控系统打印清单需要看当地要求。
【了解】稀土企业不得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专用发票最多填列七行货物或应税劳务(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7号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