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时应“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如果是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能否不填写建议核实当地试行口径(了解:目前只查到甘肃税局有明确规定“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
【了解】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需要分次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Copyright 亿企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沪ICP备1601645号-7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80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