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应付职工薪酬是指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小企业的职工薪酬包括以下内容。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是指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具体是指尚未实行医疗统筹小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具体是指小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小企业按照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企业年金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小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的原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4)住房公积金。具体是指小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具体是指小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6)非货币性福利。具体是指小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小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比如提供给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使用的住房等,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或向职工提供小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比如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具体是指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小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具体是指除上述薪酬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
小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
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4)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职工薪酬发放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1)小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2)小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3)小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金”科目。
(4)小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6)小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7)小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的,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同时,还应结转产成品的成本,借记“主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例10-7】20×3年7月,某小企业应发放工资情况如下: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
124000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40000元;该小企业管理部门人员工资65000元;产品销售部门人员工资20000元;建造厂房人员工资32000元。根据小企业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福利费,10%计提住房公积金费,2%计提工会经费,1.5%计提职工教育经费。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应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124000×(1+2%+10%+2%+1.5%)=143220(元)
应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40000×(1+2%+10%+2%+1.5%)=46200(元)
应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65000×(1+2%+10%+2%+1.5%)=75075(元)
应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20000×(1+2%+10%+2%+1.5%)=23100(元)
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职工薪酬=32000×(1+2%+10%+2%+1.5%)=36960(元)
(2)会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143220
制造费用46200
管理费用75075
销售费用23100
在建工程36960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281000
——职工福利费5620
——住房公积金28100
——工会经费5620
——职工教育经费4215
【例10-8】20×3年6月,某小企业替其职工代垫个人所得税58000元,支付5000元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活动,支付12000元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该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75000
贷:银行存款17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58000
【例10-9】承接例10-8,该小企业作为一家生产洗衣机的企业,共有职工100人。20×3年7月1日,公司以其生产成本为3000元的洗衣机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洗衣机的市场售价为每台4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这100名职工中有8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2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其会计处理如下。
(1)借:生产成本374400
管理费用93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68000
(2)借:应付职工薪酬4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300000
贷:库存商品3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