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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2号     2014-11-02

亿企智库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本文件自2016.07.01日起废止。

煤炭资源税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从价计征,并采用了折算率方法来计征洗选煤的应纳资源税额。为适应税制改革,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修订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2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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