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考点1.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进行抵俏处理的项目
(1)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2)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3)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4)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现金净额与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
(5)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有关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反映
考点1.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有关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反映
情况 | 反映项目 |
少数股东增加权益性投资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向少数股东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少数股东抽回权益性投资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例1.单选】2012年12月5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商品成本为16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万元。(2013年)
A.1600
B.1940
C.2000
D.2340
【答案】D
【解析】甲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内部交易发生的现金流量,所以应抵销的金额=2000+340=23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