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人阅读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关于一票货物免征关税额度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         2024-1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