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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2020-04-15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5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标题发文日期文号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卷烟税收管理的通知1998年8月31日国税发[1998]12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单证录入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1月8日国税函[1999]17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2003年9月1日国税函[2003]99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5月31日国税发[2004]64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管理的通知2005年1月21日国税函[2005]82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5月11日国税发[2005]79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明机场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2005年7月28日国税函[2005]785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和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2006年2月13日国税函[2006]148号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的通知2006年5月29日国税函[2006]502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6月6日国税函[2006]546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出口货物退税管理的通知2006年7月12日国税函[2006]685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限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2006年9月28日国税函[2006]891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评估工作的通知2007年1月20日国税发[2007]4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2007年3月6日国税函[2007]318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管理的通知2007年4月30日国税函[2007]468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1.0版)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2007年12月20日国税函[2007]1271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2007年版出口退税软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相关业务功能的通知2007年12月29日国税函[2007]1325号
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意见2007年12月29日国税函[2007]1350号
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及其制品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2日国税函[2008]2号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卷烟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1月8日国税发[2008]5号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的通知2009年4月29日国税函[2009]217号
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2009年5月12日国税函[2009]245号
2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用电子传输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2.0版)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12日国税函[2009]248号
2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5月26日国税办发[2009]55号
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口货物报关单扩大数据项应用工作的通知2009年6月5日国税函[2009]316号
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2009年8月20日国税函[2009]448号
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出口退税审核特别关注信息的通知2010年2月9日国税函[2010]65号
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12月2日2011年第67号
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2014年3月14日2014年第17号
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2015年7月20日2015年第53号
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税控收款机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2015年11月11日2015年第77号
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2016年4月25日2016年第25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税务总局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发布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32件税务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主要是因为这些文件已有新的规定替代,例如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机动车辆税收管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规定,或者规定的任务已经完成无需继续执行,例如关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规定。